医疗质量和安全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建立医院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消除医疗安全隐患,降低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率,分析发生的原因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使医疗责任落到实处,切实保护患者自身权益,保证患者安全,降低医务人员的职业风险。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因此,我院质控办根据三甲评审要求,提出完善我院不良事件上报制度的相关建议,并制定具体措施和制度,得到了院领导的大力支持,经院领导班子研究通过了该项制度并于2014年4月起执行。完善医院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机制是我院狠抓医疗质量和医院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该制度为非惩罚性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医院安全管理工作,医院对主动上报安全隐患与不良事件的个人会进行适当奖励,使主动行为重现和加强,既增加上报者参与医院质量改进的成就感,又经过完善制度与流程避免了同类事件再次发生。而对迟报、漏报者按医院有关规定也将给予相应的处罚。该制度也对报告人或科室的信息完全保密,避免上报者受到不必要的麻烦,把不良事件作为共性问题解决以起到全院警示作用。另外,我院每年都会对上报不良事件较为积极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只有保障医院质量安全才能更加有力地推动医院进一步发展,呼吁全体职工从自身做起,人人加强品质意识,逐渐形成日常工作规范化、流程化、同质化,以及发现问题有人报、检测质量有人评的良好局面。质控办将配合各部门及科室不断完善我院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提高我院质量管理水平!
(三甲办 符琳琳)